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规范(海洋环境评估)

2024-06-03

政府采购需求公示的规定

1、法律分析: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

2、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公告内容涉及采购品种、数量、质量、地点等信息,并至少公开招标七天。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指定的媒体上公告。这种公告主要是为了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公告内容一般包括采购品种、数量、质量、地点等信息。

3、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已进行资格预审的,评审阶段可以不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防治和减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维护海洋生态平衡,保护海洋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从事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防治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一条 为加强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控制新的污染,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定本条例。

第九条 禁止兴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及海岸转嫁污染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引进技术和设备,应当有相应的防治污染措施,防止转嫁污染。

日前,国务院通过了《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为准确理解《条例》的立法精神,记者采访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问:为什么要制定《条例》?我国是海洋大国,管辖海域广阔,海洋资源可开发利用的潜力很大。

【答案】:B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严格控制围填海工程。禁止在经济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繁殖场、索饵场和鸟类栖息地进行围填海活动。围填海工程使用的填充材料应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标准。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制定本规定。

海洋工程对环境影响评价的评价等级判别依据

1、一般而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大多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均低于三级,个别主要的单项环境影响可以通过编制评价专题完成,评价专题的评价等级依据单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进行。

2、划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是以下列因素为依据进行划分的:1 建设项目的工程特点这些特点主要有:工程性质、工程规模、能源及资源(包括水)的使用量及类型、污染物排放特点(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主要污染物种类、性质、排放浓度)等。

3、一般分三级,一级为深度评价,就是面面俱到,并且深入分析,不仅要定性还要定量分析,二级为一般性评价,就是敏感的东东要定量分析,不太敏感的就可以定性分析;三级为简单评价,基本是定性分析。

环境影响评价法「全文」

1、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2、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是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的法律。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2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3、省、设区的市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建立和完善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环境影响基础数据库、地方环境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共享制度。第二章 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第六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编制(修编)规划时,应当组织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

河北:海洋工程建设项目5年未开工需重新审核

1、河北新闻网讯(记者段丽茜)近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程序规定》印发,对相关申批流程及时限进行明确,以规范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行为,提出对5年未开工建设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应在开工前向原批准该工程环评文件的海洋批准机关重新审核。

2、第四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海洋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海洋环境监督管理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

3、第十六条 海洋工程项目自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核准之日起超过5年尚未开工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将原经批准的报告书(表)重新报原核准部门核准。原核准部门应当自收到要求重新审核的申请及报告书(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逾期未通知的视为审核同意。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处分。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备案,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疏浚工程必须经过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吗?

主要工程内容为防城港三牙航道相应断面维护性疏浚清障,包括相关的通航安全措施、办理抛泥区手续、施工环保监测、海洋环境质量监测、交工验收前第三方测量以及废弃物倾倒、建筑工程保险等内容,疏浚工程按四级工况、四个月工期、运距20公里计算。

海洋工程:如填海造陆、海上平台建设等,需要进行海底疏浚,为工程建设提供基础。环境保护:疏浚工程也可用于清除污染物质、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在通航航道内从事疏浚、吹填作业,应在开工前与航政管理(海事)部门取得联系,及时申请并发布航道施工公告。2施工船舶应取得合法的船舶证书和适航证书,并获得安全签证。

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参照前款规定填报。第九条 禁止兴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及海岸转嫁污染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引进技术和设备,必须有相应的防治污染措施,防止转嫁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