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01
第一条 为加强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控制新的污染,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防治和减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维护海洋生态平衡,保护海洋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从事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防治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一条 为加强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控制新的污染,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是指位于海岸或者与海岸连接,工程主体位于海岸线向陆一侧,对海洋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日前,国务院通过了《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为准确理解《条例》的立法精神,记者采访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问:为什么要制定《条例》?我国是海洋大国,管辖海域广阔,海洋资源可开发利用的潜力很大。
1、第一条 为加强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控制新的污染,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是指位于海岸或者与海岸连接,工程主体位于海岸线向陆一侧,对海洋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2、第一条 为加强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控制新的污染,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定本条例。
3、修改了第二条,明确了海岸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包括港口、码头、航道、火电站、核电站、风电站等十类项目,这些工程需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经审批。新增第七条,规定建设单位需在项目审批前征求海事、渔业等相关部门意见,且禁止在特定海域围海造地。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严格控制围填海工程。禁止在经济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繁殖场、索饵场和鸟类栖息地进行围填海活动。围填海工程使用的填充材料应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标准。
修改了第二条,明确了海岸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包括港口、码头、航道、火电站、核电站、风电站等十类项目,这些工程需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经审批。新增第七条,规定建设单位需在项目审批前征求海事、渔业等相关部门意见,且禁止在特定海域围海造地。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防治和减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维护海洋生态平衡,保护海洋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从事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防治活动,适用本条例。
根据该条例第31条禁止向海域排放含油量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水基泥浆和钻屑。
第一条 为加强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控制新的污染,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定本条例。
1、修改了第二条,明确了海岸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包括港口、码头、航道、火电站、核电站、风电站等十类项目,这些工程需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经审批。新增第七条,规定建设单位需在项目审批前征求海事、渔业等相关部门意见,且禁止在特定海域围海造地。
2、国务院发布并实施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的最新决定,该决定以第507号国务院令的形式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这项条例将正式生效,以保护海洋环境,规范海岸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3、第一条 为加强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控制新的污染,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定本条例。
4、第五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第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防治和减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维护海洋生态平衡,保护海洋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从事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防治活动,适用本条例。
2、第一条 为加强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控制新的污染,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定本条例。
3、《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严格控制围填海工程。禁止在经济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繁殖场、索饵场和鸟类栖息地进行围填海活动。围填海工程使用的填充材料应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标准。
4、塑料制品、残油、废油、油基泥浆、含油垃圾和其他有毒有害残液残渣,不得直接排放或者弃置入海,应当集中储存在专门容器中,运回陆地处理。故C对;第34条:海洋油气矿产资源勘探开发作业中应当安装污染物流量自动监控仪器,对生产污水、机舱污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进行计量。没有特别要求排放浓度,故D错。